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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爆炸环境中除尘系统的一般要求
发布时间:2021/1/8 11:51:39浏览量:3781

  按照标准规定,工作场所不得存在20区环境。当除尘系统中积聚大量粉尘,并有点火源时,极有可能导致除尘系统发生爆炸,因此,在工作环境中应配置除尘系统,并要求除尘系统在现场实际应用中,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不应合用同一套除尘系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不应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因为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或易加剧爆炸介质形成的混合物,点燃的可能性更高,爆炸的损害程度更大。应按工艺分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应连通,当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厂房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采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一旦发生爆炸产生压力重叠,则所有连通区域都会受到爆炸波及。


  除尘系统在运行过程中,还应注意粉尘与除尘系统的各个部分可能会产生静电放电火花危险,极易导致粉尘爆炸,为了避免静电带来的危害,采取防静电措施十分关键。除尘系统的导电部件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4 Ω(中性点接地系统)/小于10Ω(中性点不接地系统) ;管道连接法兰应采用跨接线。除尘系统的启动应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生产加工系统停机时除尘系统应至少延时停机10 min ,应在停机后将箱体和灰斗内的粉尘全部清除和卸出。


  铝镁等金属粉尘禁止采用正压吹送的除尘系统;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时, 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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